空中的羽毛 发表于 2010-4-27 12:31 全显示 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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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上来冒泡。看到这样的回复。我...... 有不喜欢的权利,但是没有不尊重人的权利。 自己走错地方,是自己的事。不要不尊重作者的劳动。 如果希望别人尊重你,请先尊重别人。 还是认真把小说读完了,再发言。 [ 本帖最后由 空中的羽毛 于 2010-4-27 13:17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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