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-1-7 20:32   全显示 1楼
开来文章仅仅是开了个头,但已经很吸引人了。看来对于作者来说,一定是有相当的真实的经历,否则不可能写出那么精彩有栩栩如生、细致入微的偷窥戏。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,这样可也更加吸引人。
现在文章只是开了个头,后续的两个部分应该更加精彩。
提两个意见,一个是最好不要用拍照威胁的手法来进行下一步,毕竟这在公理上和法理上说不过去。另一个是最好再将偷窥的内容稍微加重一些,这样能够更加吸引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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