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里藏悲 发表于 2009-11-17 13:34 只看TA 1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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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蜂少: 在舞文3篇以上的直接认定伪原创。楼主的文章我说过:至少十篇以上相同的文章可以在网上找到...当然,会员可以随时PM我如果能够证明其原创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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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22264 发表于 2009-11-17 14:39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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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原创还是伪原创,应该等楼主去自己证明,不过本贴现在已经分类为"理据不足,投诉不受理",好象与各位版主、以及飞大的意思有点不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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刌云剒月 发表于 2009-11-17 19:25 只看TA 1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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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版规,会员要注明。没有注明没关系,我们会锁帖pm会员。 but按照所说的搜索到10篇……说明这个帖子被转载过很多,是谁写的实在是难说,所以这类帖子如果开始没有注明……直接扣分删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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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wjhoner1 发表于 2009-11-18 19:19 只看TA 1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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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s的解释是出自一位负责的bz之口吗? 我怎么看怎么像汪精卫,蒋介石的信条: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~ 法律原则是宁纵勿枉,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此贴为伪原创,就不能作出伪原创的处罚。而此BZ的做法就是滥用sis赋予它的权力,注意是管理版面而不是在版面上作威作福~ 这道理再简单不过了~ 我今天早上已经在首发处标记了,也PM了笑版,还在等结果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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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11-18 19:36 只看TA 1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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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7楼 的帖子 作威作福?版规明明白白地写着非首发应该如何处理,你自己没有看的话是没法责怪别人的。锁帖PM会员一种人性化的处理方法,事实上全部扣分删除也是一种做法,我想不能要求更多了,如果都这么来的话版主的时间也有限,不光没人看规定而且还要被投诉,这样的话还不如真的来个一刀切算了呢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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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bwjhoner1 发表于 2009-11-18 19:59 只看TA 19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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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在我自己,此事处理的合情合理,我没有怨言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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